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靠企吃企、境外腐败和违规经商办企业”三个专项整治工作,是我公司积极响应省国资委党委和集团党委的号召,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具体行动。
2020年上半年,公司党委在全公司部署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以赵正永、张坚案为反面教材以及省属企业原领导腐败案为例,通过“三个以案”动员会、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违规违纪人员的处分决定书,以案说纪,形成威慑。同时,开展“靠企吃企、境外腐败和违规经商办企业”三个专项整治工作,公司党委成立了“靠企吃企、境外腐败和违规经商办企业”三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靠企吃企、境外腐败和违规经商办企业”三个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信访信箱邮箱拓宽举报渠道。同时,通过自查、巡查等方式丰富整治形式,打通监督检查、教育整改等环节。通过强化警示、专项整治,推动实现惩治结合、标本兼治。
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靠企吃企、境外腐败和违规经商办企业”三个专项整治工作,就是要通过坚强有力的行动,把警醒镜鉴和教育整改融会贯通,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参加警示教育学习,坚决杜绝偏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初衷。这是一个由“点”上的管和治,扩展到“面”上的管和治的过程,打通一体推进“三不”的通道;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靠企吃企、境外腐败和违规经商办企业”三个专项整治工作,就是要促使公司的党员领导干部真在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以此倒逼责任落实。坚持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靠企吃企、境外腐败和违规经商办企业”三个专项整治工作,就是要推动有针对性地对权力进行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坚决防止同类违法违纪问题在同一部室、同一基层单位或者同一领域发生。
下一步,公司党委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履行职责,提高监督、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