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继续和大家分享后续的几章内容:九、材料采购和设备租赁法律风险防控;十、项目资金管理法律风险防控;十一、用印法律风险防控;十二、质保及清欠法律风险防控;十三、诉讼、仲裁案件管理法律风险防控;十四、资料收集、归档法律风险防控;十五、职务行为涉及的违法、犯罪法律风险防控
九、材料采购和设备租赁法律风险防控
(一)风险分析
1.违规采购材料的风险;合同条款对采购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款及支付条件、质量及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约定不明确的风险;验收混乱,导致采购物与合同约定不符的风险;质保期约定不明,阻碍向销售方主张承担质保责任的风险。
2.出租人不是租赁物的合法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或者没有出租资格,无权出租租赁物导致租赁合同无效的风险;租赁合同签订不严谨,相关条款不完备的风险;租赁物进场、使用和退场约定不明和实施过程管控不严的风险。
(二)风险防控
1.推行采购、租赁示范文本制度。严格执行集团材料采购、设备租赁的相关制度规定。严格依法、依规采购和租赁。严格落实材料验收制度。
2.采购合同中应明确约定采购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验收标准、价款(是否含盖运输费、安装费等各种费用)和结算方式以及质保期限等。
3.严格审查出租人主体资格的适格性,审查特殊机械、设备上岗人员是否持有相关资格证件等;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租赁物质量责任的范围和承担主体,明确约定租赁物进场、使用和退场的具体要求;严格对租赁物的全过程管理。
(三)严格贯彻落实集团制度,依法合规采购材料、租赁设备
执行的制度:《集团招(议)标管理办法》《集团合同管理办法(修订)》《集团机电设备管理办法》《集团物资管理办法》《集团档案管理办法》等。
(四)材料采购、设备租赁业务流程
十、项目资金管理法律风险防控
(一)风险分析
未按规定设置财务核算账簿的风险;乱开乱设银行账户,不纳入现金管理系统的风险;私设“小金库”,资金体外循环的风险;资金使用不按规定申报审批的风险;收入不按时进账归集,银行承兑汇票不按规定入账上交代管,或项目部直接将收取的承兑汇票办理支付给供应商的风险;违反规定,大额收支使用现金的风险;套取资金改变用途的风险;使用个人银行卡收支工程款,利用个人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风险;玩忽职守造成资金超付、欠付、错付的风险。
(二)风险防控
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集团的相关规定,设置财务核算账簿,建立健全单位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健全资金管理机构和岗位,严格执行集团相关财务业务流程,规范财务业务行为。
2.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工程款时,实行双人收票制度。各单位收到的银行汇票应及时登记、上交、解汇。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在完成本单位用友系统的票据登记后交集团财务资产部资金中心。
3.严格资金审批、支出流程,确保资金严格按照“三流合一”原则和审批的金额及时、准确支付;对于欠付的资金,制定支付计划,协调好与欠付单位的关系,避免发生纠纷。
4.杜绝不正常的大额现金收支行为,大额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工程款及其他业务款项必须采取转账方式结算。
5.严禁项目部使用个人银行卡收支工程款,不得利用个人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三)严格执行集团相关制度,规范资金管理
执行的制度:《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办法》《集团现金管理若干规定》《集团备用金管理办法》《集团关于整顿集团内部集资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贷款管理的通知》《集团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集团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集团档案管理办法》等。
(四)财务业务流程
1、结算业务流程一(总包结算)
2.结算业务流程二(分包结算)
3.固定资产(含废旧物质)处置流程
4.开立账户流程(使用用友系统流程)
5.资金预算上报流程(使用用友系统流程)
6.资金日计划上报流程(使用用友系统流程)
7.采购付款流程
十一、用印法律风险防控
(一)风险分析
1.相关方人员私刻集团印章,盗盖、夹带私盖集团印章,导致虚假合同、虚假担保、虚假债务(工程、人工、材料等方面),形成法律纠纷,给集团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2.未按规定程序刻制、启用、移交和回收印章的风险;违规审批用印的风险;印章使用管理不规范,未按用印审批流程违规为相关方人员加盖空白集团印章,在材料采购、职工个人事务上对外用印的风险;用印材料、次数同实际用印情况不符的风险;未按集团制度建立用印台账的风险;印章管理资料收集、归档不规范的风险。
(二)风险防控
1.严格执行集团用印管理规定,严禁违规刻制印章,不得使用未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印章。
2.明确印章保管人员及管理责任,严格用印审批流程,加强用印监督,杜绝违规用印。
3.严禁项目部在个人事务方面使用项目部印章。
4.建立用印台账管理,归档保存相关资料。
(三)严格贯彻落实集团印章管理制度
执行的制度:《集团印章管理办法》《集团档案管理办法》等。
(四)用印流程
十二、质保及清欠法律风险防控
(一)风险分析
1.质量保修期起算点、质量保修期和质保金返还约定不明,造成保修金返还被拖延的风险;分包合同中未要求对分包方预留保修金,致使保修责任无法转移给分包单位的风险。
2.项目移交后,工程款回收未达施工合同约定支付比例的风险;工程款拖欠超过3年可能超过法定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形成工程款呆坏账的风险。
(二)风险防控
1.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质量保修期的起算点,避免业主变相延长保修期;合同保修期终止后,应及时办理质保金的释放手续,尽早释放质保金。加强对分包工程质保责任的管理,应足额收取分包单位质保金,结算分包工程款时扣除应扣除的质保金。
2.项目移交后,工程款回收未达施工合同约定支付比例的,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和欠款信息提交清欠部门,清欠部门应制定清欠措施,确保及时足额回收全部工程款。
对拖欠工程款超过一年的项目,清欠部门应适用集团格式催款询征函每年向欠款单位发送催款函,留存归档对方签收的催款询征函;邮寄送达的,应注明工程款催款函、项目名称、拖欠工程款总额等事项,送达回执应留存归档。对长期拖欠大额工程款的项目应列入依法清欠项目进行依法清欠。
3.及时更新所有拖欠工程款项目的欠款信息。工程款收缴完毕的项目及时从拖欠工程款项目目录中撤出。
(三)严格执行集团施工管理现行制度
执行的制度:《集团工程项目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集团合同管理办法(修订)》《集团分包管理办法》《集团档案管理办法》等。
十三、诉讼、仲裁案件法律风险防控
(一)风险分析
未按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制度要求及时上报案件月报、年报,以及存在漏报、瞒报案件的风险;发生重特大案件后,未向有关领导汇报案件成因等的风险;未及时、妥善处理诉讼案件,致使集团信誉受损、被列入被执行失信黑名单的风险;不能及时处理案件,造成案件审理时效超期的风险。
(二)风险防控
严格执行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坚持“随发随报”和零报制度,及时报送案件月报、年报,杜绝瞒报、漏报情形发生;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各类诉讼、仲裁案件,做好案件分析总结和资料归档工作。
(三)严格贯彻落实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执行的制度:《集团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集团法律事务管理若干规定》《集团档案管理办法》等。
(四)案件办理流程
申报集团法务部办理的案件:
十四、资料收集、归档法律风险防控
(一)风险分析
资料收集、归档保管不完整、不完善、不规范,造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索赔、依法清欠等方面存在风险。
(二)风险防控
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和档案管理等制度,加强工程技术、经营管理、安全质量、材料和设备租赁等方面的基础资料收集,及时归档,规范管理。
(三)严格执行集团档案管理现行制度
执行的制度:《集团档案管理办法》。
(四)档案管理流程
十五、职务行为涉及的违法、犯罪法律风险防控
(一)风险分析
合同招(议)标、分包、履约等阶段因商业贿赂、串通投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引发违法、犯罪的风险;工程实施过程中因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工程安全事故等引发的违法、犯罪风险。
(二)风险防控
严格执行党纪党规和廉洁从业的相关规定;加强职工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积极落实依法治企第一责任人制度。
(三)严格执行集团现行管理制度
执行的制度:《集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集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集团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集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暂行办法》《集团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集团档案管理办法》等。